1月16日,記者從省藥監局獲悉:即日起,陝西省針對病因不明自行購買退燒、止咳、抗病毒、抗菌素四類藥品的人羣,全面實行零售藥店實名登記並及時報送信息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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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藥監局要求,全省各家零售藥店應發揮哨點監測作用,做好實名登記。各級藥監部門要組織專門工作人員負責此項工作,摸清監管底數,嚴防遺漏,不留死角;加強宣傳和督導,確保每家零售藥店使用統一的登記上報電子表格,按時限要求及時彙總和上報信息。
省藥監局強調,各級藥監部門要加強對零售藥店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,對不登記或未如實進行登記的,將立即責令停業整改,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其藥品經營許可證。(陝西日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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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輯:賀雅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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